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省级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是鼓励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实践,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表彰近年来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我校优秀教学成果经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遴选优秀成果进行省级教学成果整合培育和实践检验,为下一步做好江苏省和国家教育教学成果推荐申报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系列论文、著作等。已经获得过江苏省、学校同类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集体或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自觉执行学校教师工作规范,教学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优良。
2.申报者须为本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一般不得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3.主要完成人年度考核均应为良好以上,至少有连续3年以上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直接组织、领导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
4.所申报成果应能够反映和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进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已得到应用,在学校、省内处于领先水平;成果应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取得明显实效;成果应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5.申报的教学成果可以是依托各级各类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形成的成果,也可以是非正式立项项目取得的成果,成果理论上应有较高水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支撑,鼓励跨学院集成整合现有成果进行申报。
(三)奖项设置及申报限额
1.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集体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其中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
2.各学院、部及二级单位申报成果仅限推荐一等奖与二等奖,原则上各学院、部报送成果不超过6项,其他二级单位不超过2项(非教学单位的成果直接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其中推荐一等奖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3,同一单位内容相似或相近的成果仅限申报1项。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4日,院部评审推荐。
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院部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2500-3000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电子稿一份;
(2)具体教学成果支撑材料1套(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系列论文、著作、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鉴定意见等)。申报成果若为教材,请提交教材2本。
(3)请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报要求》(见附件2)认真填报和准备申报材料,由各院、部及有关二级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把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二级单位责任。
(4)各院、部及二级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严格排序,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参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各学、部及二级单位申报成果仅限推荐一等奖与二等奖。
(5)各院、部及二级单位应在2016年4月14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报送相关成果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2.4月15日以后,学校评审。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聘请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产生拟获奖名单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报要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须填报的材料请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
2.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请各单位在2016年4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点:行政楼407,联系人:徐老师
肖老师,联系电话:58731083,Email:jyk@nuist.edu.cn。
二、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
(一)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培育申报范围为我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等(教材、课件、论文、著作不再作为培育项目,但可以作为培育项目的重要支撑)。
成果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研究和解决的教学问题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思路清晰,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效得力,已进行应用推广,并取得一定成效。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各学院、部及二级单位应结合学校近几年来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举措创新和探索实践,充分挖掘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凝练优势特色、亮点及标志性成果,结合相关学院的辅助支撑,聚全校之力,创新发展,整合形成运行机制,申报综合性成果培育项目,可以从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交叉培养人才、教学管理改革实践、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创新创业育人、教师教育教学专业发展、国际化办学与人才培养、教学信息化改革实践等方面进行选题,应特别注重我校行业特色和建设亮点,避免与兄弟院校教学改革思路重复。
已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确需申报培育的,应在近几年获得重大突破进展或创新。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勇于开拓创新,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2.所申报培育成果已有专家鉴定或基本完成,已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校内或省内外取得一定成效或产生积极影响。
3.成果培育期为1-2年,主要为已有成果的实践和检验期。建议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成果转化。(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至少经过2-4年以上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申报限额
各学院、部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培育,成果培育项目统一纳入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提升工程资助和管理。
(四)申报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2份。
2.成果已有支撑材料(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2份。
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电子版(省级以上成果申报时所有成果书面材料均要求电子化)。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4月14日前报送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徐老师
肖老师,地点:行政楼407,联系电话:58731083,
Email:jyk@nuist.edu.cn。
附件:
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