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弘扬为人师表、教风严谨、教学精湛的师德风范,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校园氛围,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修订)》(教发【2014】1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2015年“教学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教师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做出全面考评,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激励教师献身本科教学工作,树立教学典型和教学楷模,培育教学名师。
二、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崇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道德水平和政治觉悟;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5年高校教学经历,优秀的教育教学技能技巧,突出的教学成果;
4.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和尊敬;
5.本年度普通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含实验教学)不低于所在学院(部)的普通本科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参评教师本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评选资格:
1.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过其它党纪、政纪处分;
2.随意调停课或请人代课,或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课;
3.请假总天数14天以上;
4.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被抽查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5.试卷抽查被评为“中”及以下等级;
6.学生评教平均分排名位于所在学院(部)的后60%;
7.无教学授课视频资料者。
三、评选标准和方法
1.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教指标权重各占20%。
2.加分项目指标权重10%:参评教师在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的,给予每项4分的加分,同类项目只计一次,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2)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3)指导学生获得发明专利;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编著正式出版教材;
6)获得校级教学优秀奖。
3.视频课评价指标权重30%。
4.评选办法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修订)》。
四、评选程序
1.院(部)推荐。各院(部)组织初选,推荐1-2名参评教师,于12月25日前将推荐参评教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十佳教师”申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科。地点:新行政楼409;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8731120;E-mail:jxzlpj@nuist.edu.cn。
2.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相关评选文件精神,审查推荐教师的参评资格,参评教师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补换。
3.视频课评价。对参评教师的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教及加分项目的合计得分进行排序,选取排名前20的参评教师参加视频课评价,视频课评价得分计入总分。依据总分排序,取前10名作为拟获奖教师。
4.结果公布。经主管校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审议,拟获奖教师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学十佳教师”申报表.docx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