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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发布时间:2015/02/10 17:40:32       浏览量:

学发〔2010〕38号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校院二级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校院二级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的学院学生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核工作。

三、考核办法

1.各学院对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将相关支撑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各学院的自评情况和支撑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发给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评分。

2.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并造成极坏影响的学院,采取一票否决制。

四、考核时间

每年12月至次年1月进行。

五、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学院工作整体评价的依据,同时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和学生工作队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