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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5/04/03 12:55:4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科〔2015〕2号(附件1)及苏教科〔2015〕3号(附件2)通知及《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及《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附件4)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一)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必须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及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农业、沿海开发、文化产业和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申报。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3、重大项目主要依托省属高校的部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建设实验室)进行申报,且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气象灾害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点)固定人员可申报2项,江苏省气象探测与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农业气象重点实验室及江苏省大数据分析技术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分别可申报1项。申请人依托上述四个实验室申报,经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最终上报项目后,于4月15日(周三)上午12:00之前报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过时不候。 

4、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研究期限:2015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申请经费按实预算。第一申请人应是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并具有教授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2. 为了加强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职务的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3、2013年度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仍实行限额申报,我校36-50岁申报限额为3项,35岁及以下申报限额22项。 

4、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省教育厅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无在研的计划项目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二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5、面上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期限:2015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资助力度为3-5万元。 

三、项目预申报程序 

1、重大项目由各依托的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将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签字盖章后于4月15(周三)上午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2、面上项目每个理工科学院(含经管院)限报4项(其中35岁及以下的教师3项、36—50岁的教师1项)。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预审,并确定推荐到学校的申报名单,并确定排名顺序后将推荐汇总表(附件5),由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5(周三)上午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同时报送项目申请人的项目申报书(附件7)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以备校内遴选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上报项目,过时不候。 

3、对确定最终上报的重大项目与面上项目,科技处将通知到各单位由项目申请人在线申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网上报送 

2015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仍实行在线申报,请项目申请人登陆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25/),以实名制注册登陆账号,科技处激活账号信息后,项目申请人登陆,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4月22日下午4:00,届时系统将关闭。项目基本信息表要在线逐条填写保存,项目申报书正文可下载正文模板离线填写完善后上传,附件按要求将电子版逐条上传(均为PDF格式)。 

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主要论文(代表性论文:重大项目10篇以内、面上项目3篇以内),须提供论文首页及发表该论文刊物封面复印件;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须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 

(3)获奖情况,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专利情况,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5)已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情况,须提供人才计划批文及证书复印件。 

2、纸质材料 

(1)重大项目,将在线填报的申报书 A4纸双面打印,包括附件材料(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一式5份;《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8,请注明依托重点实验室名称以及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领域)1份报项目办。 

(2)面上项目:将在线填报的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包括附件材料(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一式3份;《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请注明是否同时申请自筹经费项目)1份报项目办。 

(3)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7日(周一)上午12:00之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请各单位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组织申报,按时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731154,58699823。 

科学技术处 

2015年4月3日 

 

 

附件1:苏教科﹝2015﹞2号文件.doc

附件2:苏教科﹝2015﹞3号文件.doc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4: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5:限额推荐项目报送汇总排序表.xls

附件6:重大项目申报书模板(2015年度).doc

附件7:面上项目申报书模板(2015年度).doc

附件8: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9: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