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工作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实现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自然科学)系列荣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设立奖项及名额
1. 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2. 科技管理先进个人5-10名。
3. 科普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4. 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和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合计不超过20名。
5. 质量管理体系先进个人3-5名。
(二)评选范围
1. 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
2. 科技管理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省部级科研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科研管理人员。
3. 科普先进集体:各科普基地及参与科普工作的二级学院(部、中心)。
4. 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和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各科普基地及相关职能部门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参与学校科普工作的相关人员。
5. 质量管理体系先进个人:职能部门质量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参与国防军工科研项目研发、生产及其他与质量问题相关的项目组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科技管理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单位领导能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3. 科研管理队伍人员稳定、思想活跃,在加强科研管理、推动本单位科研发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4. 单位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高级别项目、高水平成果、高级别获奖和高级别平台等方面业绩突出。
5. 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与科研相关的工作。
(二)申报科技管理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 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科研管理成效显著,获得本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4. 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5. 从事科研管理工作1年(含)以上。
(三)申报科普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世界气象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主题活动。
3. 充分动员师生资源,拓展社会各方渠道,开展形式新颖的科普活动,设立打造科普品牌。
4. 科普活动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受媒体报道和上级部门表彰。
5.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
(四)申报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和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拓展社会各方资源渠道,在校内外多个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2. 推陈出新,持续创作优质科普作品,或结合时事热点及时在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科普文章、短视频。
3.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社会声望,通过科普讲座、媒体采访等形式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
4.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世界气象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配合学校牵头的各类科普统计和申报工作。
5. 不断探索科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能提出有特色的科普活动方案。
(五)申报质量管理体系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因工作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等荣誉。
2. 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优化工作,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3.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工作,显著改善项目组、职能部门质量工作,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如交验合格率)、工作效率、设备利用率等。
4. 在项目研制过程中,在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品固有可靠性方面有突出贡献。
5. 积极做好本岗位、项目组、职能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过质量事故。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6),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科学技术处、国防军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表彰。
四、其他
各单位请于4月2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国防军工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410室),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zhb@nuist.edu.cn。
联系人:李慧 025-58699877
科学技术处、国防军工科研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