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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 14:30:08       浏览量:       来源:学校信息公告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教发[2019]6号),为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2024级和符合条件的2023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根据对专业学习的兴趣爱好、生涯规划和自身实际,提出转专业申请。大类招生培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本专业大类内的专业。请参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教发[2019]6号)有关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应予退学的学生。

4.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5.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学生。

二、日程安排

1.细则制定。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宣讲咨询、选拔考核录取以及投诉处理等工作。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专业接收条件、考核方案(含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成绩计算、排序原则、考核时间和地点等)、联系方式等内容,于7月3日前报教务处,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年级人数的20%。文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另需确定不少于一个专业用于接收2023级学习困难转专业学生,并在细则中予以注明。

2.细则公布。7月5日前,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教务处统一发布《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方案一览表》,学生可通过学校信息公告、教务处网站、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等途径查阅。

3.学生申请。8月22日10:00-8月30日16:00,学生在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根据专业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3)。填报时请认真查看对应专业的报名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转专业类型”,认真填写“申请理由”,避免审核不通过或无效报名。学生应主动关注转专业流程状态和相关的学院的通知等,若有任何疑问及时联系转入学院负责老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

4.资格审核。8月31日—9月1日12:00,学生所在学院在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中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同意转出名单,并在学院内予以公布。

5.考核选拔。9月2日16:00前,转入学院依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完成资格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名单。9月7日前,各接收学院组织考核,院内公示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于9月8日16:00前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附件4)等材料报教务处。

6.名单公示。9月10日前,教务处复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通过的名单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7.正式录取。9月15日前,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相应手续,并根据转入专业的实际课表在选课系统中重新选课(转专业退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规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请各位同学充分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报名条件及情况,与家长协商,慎重选择,避免盲目申请。高考录取时享受支持政策的学生按相应的办法执行。

2.接收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转入学生学业情况,若学生因有先修课程未修读,跟随同年级学习有困难,可降至下一年级就读。

3.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籍管理,必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予以认定。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未认定的必修课程必须补修。

4.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做好转专业各环节工作,并做好转专业有关政策解答工作。

2.各学院要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议,严肃工作纪律,加强面试考核过程管理,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将转专业实施细则、笔试面试考核过程记录材料、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等材料存档备案。

3.接收学院要及时对转入学生集中开展的学业规划和选课指导,组织完成转入学生原修读的课程和学分认定。对不符合认定要求的新专业必修课程,指导学生有计划补修。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