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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4/12/22 15:05:47       浏览量:

各位老师: 

为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以考风促学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命题与批阅

试卷命题应科学合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有合适的题量和难易度,能反映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掌握情况。试卷的命题和批阅等工作须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的十大指标”(见附件)。 

二、监考工作 

学院根据期末考试工作需要,已统筹安排好监考教师,监考教师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因公务或紧急情况确需调整,应提前1天上报学院。所有监考教师应认真学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管理,特别要做好以下几点: 

1、考前: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室大小变换方式灵活合理地安排学生隔位前后对齐就座(如按学号顺序或逆序竖排、横排、从左往右或从右往左等),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时间、座位安排等内容。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关闭手机,把书包、书籍、手机等材料集中摆放至指定地点(手机即使关机也不得放置于桌上或抽屉内)。发试卷前组织学生检查课桌内外,不得留有违禁物品。要求学生将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放置于课桌上,并逐一核对,严防替考现象(如果考前来不及逐一检查完,可在考试开始后继续检查)。 

2、考中:监考教师应面对学生,在教室的前后左右分散站立监考,并适当走动进行巡视,能兼顾到所有学生。不做诸如聊天、看书、批改试卷、使用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教室。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剩余时间。 

3、考后: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一人在教室前面维持秩序,其余教师负责收取试卷,待份数清点无误后再让学生离开。 

4、考试违纪的处理: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及时提醒、督促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予以警告。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应当场指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场情况登记表》、暂扣物品交教务处教务科。对考试违规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教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巡考工作 

教务处和学院将在期末考试期间共同加强考场巡查工作,重点检查教室清场是否彻底、是否灵活变化安排学生座位和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对存着问题的考场,将给与通报批评。 

四、试卷归档及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报送学生成绩及考试材料归档工作。成绩提交后如发现错误需修改,应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绩更改审批表》(教务系统的公告中下载),并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的十大指标.doc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试行).doc

 

大气科学学院

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