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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大气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10/28 12:06:17       浏览量: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结合龙山书院大气科学类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8级大气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特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分流细则制定、组织实施与管理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国跃

组员:陈一虹  陈耀登  卜令兵  徐德福  于志国  张京波 

二、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

大气科学类学生分流时包含大气科学和应用气象学两个专业。其中大气科学专业设气象学、大气物理、大气探测、大气环境、水文气象五个课程模块,学生按选择的课程模块由归口学院进行管理。应用气象学专业设应用气象、公共气象服务两个课程模块。

气象学模块接纳人数上限为600人,原则上一志愿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模块不开班。

三、专业分流原则与办法

1、参与分流学生为按大类招生的2018级全日制大气科学类本科生。(录取时已确认专业的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留级学生、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且不占所读专业模块名额数)。

2、成绩排序方法。依据学生前两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平均分相同,则综合测评成绩高者排前。

3、大气科学和应用气象学两个专业共分为7个模块,每位学生需从中选择3个课程模块进行填报。

4、志愿优先的原则。学生每人填写三个志愿,每个课程模块都从第一志愿开始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模块上限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上限数时,根据成绩优先原则录满到上限。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学生三个志愿均无法满足时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安排。

四、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11月4日前,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2018级大气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11月5日至15日,龙山书院组织专业介绍、分流方案解读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各专业各模块的特色以及分流方法,引导学生选择适合的专业。

3、11月22日前,学生根据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填报《2018级大气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班级收齐后统一交至龙山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11月29日前,龙山书院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在书院内进行公示。

5、12月10日前,龙山书院将《2018级大气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五、其他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申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安排。

2、《专业分流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涂改,提交后不得更改。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龙山书院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