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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5/09/30 13:57:16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及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接收条件 

1、根据学科特点,我院各硕士点(气象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接收校内外一本批次理工类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重点接收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本科专业推免生。 

2、推免生符合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具有学生所在学校的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 

二、接收名额 

招收的推免生(含本硕博连读生)总数不超过我院本专业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三、推免生复试办法和程序 

1、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

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2、我院成立免试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资格。 

3、推免复试方式为面试。 

(1)由3~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命题及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2)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专业知识50分;应用及创新能力3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接收。 

(3)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当场面试,当场评分。 

(4)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复试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并候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学院根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复审。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