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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轮通知)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5/10/08 09:55:18       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质量和资助率,现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一、申报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发动,重点集成,多轮预审,提高质量。 

二、组织申报要求 

为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落实本学院2016国家基金申报工作任务,2016年,有申报资格(无限项、无在研国家基金)人员务必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认真参加本学院组织的预审,在确保申报数量的同时,大力提升基金项目申报书质量。 

2016年,有申报资格(无限项、无在研国家基金)人员务必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如未申报,将在当年取消其申报其他各级各类纵向科技项目的资格;同时,将酌情减少未完成申报指标的学院当年其他限项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数。 

三、组织评审要求 

1、对于2015年申报且未获批的基金项目,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在10月15日前根据项目通讯反馈意见进行等级评价,并拟定邀请会评专家莅校指导评议的详细计划于10月15日前报科技处项目办备案(附件1),此轮指导评议需于10月31日之前完成。 

2、2016年国家基金申报继续采取“五轮评审”法:第一轮,对于首次申报的基金项目,学院应组织校内有承担基金项目经验的专家对项目选题、科学问题等进行点评;对于2015年申报且未获批的基金项目,学院应在组织申报人根据通讯反馈意见及早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邀请基金委会评专家莅校评议。第二轮至第四轮由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到校评审,第五轮由科技处组织评审;要求各学院对每一轮评审做好详细记录和时间地点的报送备案工作(附件3)。 

2、各学院需组织1-2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验交流会,主要由本学院具有承担过自科基金的老师交流申报经验。 

3、评审专家要求:除大气学科以外,其他学科评审专家务必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函评)专家或承担过两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学院需将拟邀请的评审专家信息在每一轮组织评审前报科技处审核备案。 

4、专家评审要求:为保证评审质量,每位专家评审申请书项数不超过8项,且均应在四轮被评审的项目申请书中有详细的评审记录(学院需留存并报科技处备案,以此作为申领专家评审费的依据和佐证)。 

5、为全面跟踪项目申报进展,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将继续采取月报方式。即自2015年10月起至正式上报(2016年3月)之间每一个月(10月31日,11月30日,12月30日,2016年3月3日),各学院需向科技处报送本院基金最新申报状态和相关信息(附件2)。 

四、申报工作时间进度 

1、第一轮(初评):即日起—10月31日 

10月25日前,申请者组织材料、撰写申请书初稿(暂用附件4的申请书非正式版本)。 

10月31日前,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及往年未立项项目函评反馈意见,组织校内学科专家或是会评专家对申报书进行集中初评(项目申请人必须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2、第二轮:11月1日—11月25日 

11月15日前,申请人根据专家第一轮的预评意见,对申请书在选题、科学问题、基本研究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11月25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二轮评议(专家到校进行会议评审),要求专家当面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的评议指导。 

3、第三轮:11月26日—12月20日 

12月10日前,申请人根据专家第二轮预评意见,对申请书继续修改完善。 

12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三轮评议(专家到校进行会议评审),要求专家当面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的评议指导。 

4、第四轮:12月21日—2016年1月15日。 

2016年1月5日前,申请者根据第三轮评议意见和“2016国家基金指南”再次修改完善申请书。 

2016年1月15日前,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第四轮评审。 

科技处将参加以上各轮国家自科基金的评审工作(会议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时间需提前两天报科技处项目办备案)。 

4、申请者利用寒假时间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5、第五轮:2016年3月4日—3月6日。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五轮评审,同时进行上报基金委前的申请书全面形式审查。 

6、2016年3月9日-3月10日。 

申请人按照反馈意见修改至定稿,提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报至学校科技处项目办。 

7、2016年3月11日—3月15日,科技处完成审核盖章、上传数据、正式上报。 

四、其他 

1、为保证学校项目申报资源的可持续性,减少限项制约,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在主持申报项目的同时,避免参与其他基金项目。 

2、学校支持并鼓励申请人在撰写过程中积极寻求校内外同行专家、知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和帮助。 

3、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和2016版申请书将于12月中旬发布,敬请各学院和申报老师随时关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技处将在第一时间发布基金申报的有关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办(亦可加入南信大科研项目交流群进行交流,群号273829633,需注明学院-姓名)。 

科技处项目办咨询电话:58731154,58699823。 

邮箱:xmb@nuis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等级评价及邀请专家来校指导计划(10月15日前报送).xls

附件2: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拟申报目录清单(每月报送).xls

附件3: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情况(各轮评审会前报送).xls

附件4: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非正式版)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