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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会制度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3/10/15 11:36:08       浏览量:

总则
第一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会是在学院团委领导下成立的、我院唯一的研究生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院研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大气科学学院的学术科研精神、团结友爱,服务广大研究生,丰富本院研究生生活,努力成为连接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一章 组织结构
 
第一条 本院研究生会下设主席团和六大职能部门,分别是秘书处、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学术部。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各职能部门分别设部长一名和干事若干名。
第二条 主席团职责:
1. 负责主持院研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2. 讨论并制定研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3. 负责研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 完成院系秘书及院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各职能部门职责:
1. 秘书处:研究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协助主席团工作,同时还承担研会整体形象的部分宣传工作。其主要任务为例会记录、新闻稿撰写等。是各部门有序沟通、协调工作的重要纽带。本部门的特色活动为每年气象日的天气图绘制大赛等。
2. 宣传部:负责对内宣传院研部各活动并参与研部师生的思想文化建设,对外宣展全院师生的精神面貌和研究生学术状况及生活情况。其主要工作为配合其他各个部门设计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和展板、用相机和DV记录各项活动。
3. 体育部:以锻炼广大同学身心、满足同学们体育爱好为目的,竭力组织和开展各项有益健康的体育活动,让同学们在课余生活中享受体育乐趣。
4. 生活部:主要是配合各项活动开展的需要及时地采购活动道具,让研会的活动开展得更加充满乐趣。
5. 文艺部: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营造活泼的人文氛围为原则,主要负责组织本院文艺活动以及配合学校开展的各种大型文艺晚会等相关演出,为研会的部分活动增添艺术元素。
6. 学术部:以促进学术思想的沟通交流及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为目的,努力为我院研究生提供更好的科研学习氛围。
 
第二章 会议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会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促进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院研究生会议由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部门例会、全体成员大会等组成,并可跟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执行权在主席团。
第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 会议安排
第一条 为避免会议杂多无章,研会正常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照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制度中未规定的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
第二条 部长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部长组成,每两周举行一次,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主席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同步实施;2.各部长汇报上周本部门的工作状况及执行任务情况;3.会议传达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决定;4.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部门例会由部门全体成员组成,结合部门实际,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地点自行决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决定;2.部长作近期工作总结和安排;3.自由发言,讨论工作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 全体大会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和干事组成,邀请老师参加,一学期召开2-3次,主席团负责安排和召集召开,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定;2.老师和主席团成员以及各个部长发言;3.自由发言,研究讨论各项提案。
第三节    会议纪律
第一条 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第二条 各项会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各项会议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延期召开的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通知。
第四条 所有参与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请假,请假需要填写好请假条,主动说明原因,迟到三次算作一次旷会,旷会三次开除职务,会议出勤与评奖评优挂钩(详见评奖评优制度)。
第五条 会议中所有人员应将手机关机或者调为静音,并遵守会场秩序,不可随意讲话, 按照事先规定好的顺序进行发言,在自由发言阶段方可发言。
第六条 会议记录员要登记到会情况,详实记录会议内容。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本院研会财务管理规范化,规范本院研会各个活动财务的正常收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勤俭节约、严于管理、合理使用的原则,应当坚持细致、 认真、负责的态度。一切经费都要运用在研会的最佳活动项目或日常事务上,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条    本院研究生会财务由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委会)统一管理,财委会负责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定期向院团委和主席团汇报,定期公布财务支出状况。财委会由本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成员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财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数应为三人以上的奇数。
第四条    各项活动的承办部门在活动筹备前提交财务预算表至主席团审核,实施。审核通过后所有物品购买工作由院研会生活部执行。
第五条    各活动负责人和财委会应当对财务预算的制定承担全部责任,并须负责保存财务预算计划,以便及时对资金及其他财物的使用进行跟踪。
第六条    财务预算经最终核实并予以实施之后,即应严格遵照相应的支取及结算条例,保证财务工作的有效、公平、公正。
第七条    对于在预算计划以内并明确列出的活动所需的全部物品,与其相关的购买、租赁、打印、制作等全部程序,均需要开具发票(对于部分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对于在预算计划以内,但没有明确其用途的预算费用(其他应急经费),与其相关的所有使用情况必须严格纪录,并给出实际的支出情况,在无特殊情况下,同样必须开具发票。
第八条    各活动负责人将发票整理好并在每张发票上签三个参与活动的学生的姓名,并注明活动名称,提交主席团审核并签字,最后提交院团委报销。
第九条    院研究生会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社会各界资金、物品支持,以服务于研究生会的工作。获得金额均由财委会统一管理。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执行权在主席团。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章    评奖评优制度
 
第一条    对在本院研究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的学生,给予奖励。评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宗旨,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条    设立评选委员会,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第三条    评选程序:
(1)发放通知;
(2)符合要求的成员下载和填写申请表并撰写申请书后上交;
(3)根据上交的申请表,结合各个部长的推荐,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4)评选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安排表彰并发放证书。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尽心尽责,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成绩排名在本专业50%以内;
(3)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4)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出色完成任务,并且能够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5)自觉维护学生会团结、形象和利益;
 (6) 例会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勤,每学期各项活动和例会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
(7)有其他突出贡献。
第五条    每学年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由本院研究生会统一布置,组织评选工作。
第六条    本条例由院研究生会制定并解释,报院团委备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干部选拔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院研究生会的组织建设,提高院研究生会自身竞争力,使院研究生会的干部选拔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有据可依,制定以下干部选拔制度,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    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条件:
1、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热情、工作主动、肯于吃苦、甘于奉献、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完成各项任务。以身作则,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能真正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3、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起草相关计划、决议、总结,独立主持会议、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第三条    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团委、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组成。
第四条    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集中选拔工作。报名采用部长推荐和自愿相结合,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提交主席团,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选取。主席团录取主席1名,副主席2名,每个部门录取1名正部长。选拔结果进行一周公示,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正式任命。
第五条    如果对主席团成员工作有意见,可由2/3以上的研究生会成员联名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团委提出意见书弹劾。
第六条    本部门成员如果对部长的工作有意见,可联名向主席团提出意见书弹劾。弹劾提出后,先由主席团了解实际情况,若情况属实,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承认并接受,则通知全体成员该成员被免职、并通告原因及决策过程。如果当事人不服,则可提出申诉,由主席团进行协调;如果仍旧不服,则通过全体大会进行辩论,后由全体成员表决的形式解决。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主席团。
第八条    本制度执行权在主席团。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