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学院(部)与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核查,本学期共有85位新教师将接受主讲教师资格培训,其中,将于本学期末结束培训并接受考评的新教师31人(附件1)。现将此31名新教师本学期培训相关工作安排如下,其余54名新教师的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1、学院(部)的工作
(1)为每位新教师安排一名教学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新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将新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的学期教学指导任务书统一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成时间:9月底前。
(2)组织培训中期检查,包括①收取并检查新教师的听课记录、作业批改记录、辅导答疑记录、拟主讲课程教案等培训材料,督促新教师认真完成培训任务。②组织新教师院内试讲(15分钟),邀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评议,提出改进建议。完成时间:第9-10周。
(3)组织新教师进行院(部)考核。收取培训材料,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考核内容包括:审核培训材料,听取指导教师和新教师的工作汇报,试讲及评议,给出考核意见并填写主讲资格培训总结考评表。考核结束后,将新教师培训材料、培训总结考评表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成时间:第15-16周。
(4)学院(部)要结合自身学科特色,面向全体教师,积极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报告或研讨等教学专题培训活动,加强总结宣传。建立学院(部)和教师个人培训档案,及时保存培训相关材料,如电子文档、照片、PPT、录音、录像等。将学院(部)教学培训工作总结(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指导教师的工作
指导教师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公认的教学业绩,乐于助人,工作严谨,专业方向与新教师的专业方向相近。
指导教师的工作主要是:帮助新教师熟悉学校教学制度,与新教师商讨培训计划并签订教学指导任务书,督促并指导新教师做好听课、答疑、批改作业、试讲等教学活动,鉴定新教师的培训成效,参加新教师培训与考评的有关活动,接受学院(部)的考核。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工作
(1)核查确认本学期接受主讲资格培训的新教师名单,布置落实本学期培训工作。完成时间:9月底。
(2)对新教师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抽查。完成时间:第9-10周。
(3)组织开展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讲座,校级教学观摩与教学试讲等校级培训活动。完成时间:12月中旬前。
(4)组织安排新教师网络学习。完成时间:12月中旬前。
(5)对培训期结束的新教师进行主讲资格考评。完成时间:第17-18周。
4、新教师的任务
(1)接受指导教师的教学指导。与学院(部)指导教师签订学期教学指导任务书(附件3),根据指导计划,完成听课不少于10课时,作业批改不少于5本/次,辅导答疑不少于5次,提前备课不少于16学时,试讲不少于2次(每次内容不同)等工作。完成时间:12月中旬前。
(2)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校级教学观摩和教学试讲活动,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时间:12月中旬前。
(3)通过“南信大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enetedu.com/nuist)开展网络直播讲座的学习(附件4)。完成时间:12月中旬前。
(4)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学院(部)组织的教学专题培训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完成时间:12月中旬前。
(5)接受培训中期检查。提交听课记录、作业批改记录、辅导答疑记录、拟主讲课程教案等培训材料至学院,参加学院(部)中期检查试讲。完成时间:第9-10周。
(6)接受学院(部)考核。培训期结束的新教师自我总结主讲资格培训完成情况与效果,填写培训总结考评表(附件5),提交培训材料(附件6)至学院(部),接受学院(部)的考核。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材料不齐全或接受教学指导表现不合格的新教师不得参加学院(部)考核。完成时间:第15-16周。
(7)参加学校的主讲资格考评。通过学院(部)考核的新教师接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主讲资格考评,未通过考评的新教师需继续接受半年的培训。完成时间:第17-18周。
新教师需提交的培训材料清单:
培训听课记录10份(每课时1份,纸质手写);
作业批改记录2份(纸质手写);
辅导答疑记录2份(纸质手写);
拟主讲课程教案8份(每2课时1份,纸质版);
试讲活动记录和教案2份(纸质手写);
网络直播讲座学习心得2份(每份不少于400字,电子版);
教学专题培训活动记录5份(包括观摩课、教学专题报告等,纸质手写);
主讲资格培训总结考评表1份(纸质版)。
5、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培训科电话:58699844,地点:行政楼633, 邮箱:cfd@nuist.edu.cn。
为便于新教师相互交流并及时掌握培训相关事宜,请各位新教师务必加入相应QQ群:2017年12月考核新教师QQ群426237635。
附件表格.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