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教育 → 正文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报名通知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10 10:36:45       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做好本学期的重新学习报名工作,进一步规范重新学习的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本学期重新学习的报名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1、课程成绩不及格:

必修课:单门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由开课学院以单独组班形式安排重新学习;不足15人的,由开课学院安排学生跟班上课或者单独辅导。

选修课:只能报名参加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的重新学习,以跟班上课的形式安排重新学习。

2、课程成绩已及格:

只能报名参加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的重新学习,以跟班上课的形式安排重新学习。

 

二、考核方式:

1、单独组班重新学习的和由教师辅导学习的,在6月中旬安排考试。

2、跟班重新学习的,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如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则视同自动放弃。

 

三、报名安排:

3月10日-3月17日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报名重新学习课程累计不得超过15学分(11级不得超过30学分)。请各位同学报名时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等报名信息,并请在3月17日前将重新学习费足额存入交学费的农行卡(80元/学分,传媒院专业128元/学分,14级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40元/学分,民族特招生减半收取)。

3月18日   由财务科进行托收,公布扣款失败的学生名单。

3月20日   第二次托收,扣款仍不成功的学生视为放弃报名。

特别提醒:所有数据以网上报名数据为准,不再发放核对签字表,也不再进行手工补报或取消报名。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按时在网上报名,并核对报名课程无误后再退出系统。一旦报名结束不再进行任何数据变更。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