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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5/05/22 11:25:39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于2015年7月11日开始放假。

二、各年级各专业的课程于2015年6月29日起按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1)进行考试。其它未安排在考试日程表中的课程必须在2015年6月29日前安排考完,不得拖延,考试时间请任课教师与学生商定后提前一周报给教师所在学院,以便学院统一申请考试教室,并安排主、监考人员。

三、所有课程有关复习、命题、监考、阅卷等方面的问题请参照《教师手册》和《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试卷须经课程所在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周送教务处的印刷室(新行政楼401)印刷。A、B卷一份用作期末试卷,另一份由教师所在学院保存,用于补(缓)考。试卷格式请见(附件2)。试卷的命题和批阅等工作请参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的十大指标”(附件3)。答题册和考场登记表请到院办领取。

四、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除某些课程主考老师有特殊规定外,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一旦带入考场,应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集中存放。

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应做好清场工作,变换方式灵活安排学生就座(如按学号顺序或逆序竖排、横排、从左往右或从右往左等)。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加强巡视,防患于未然。如发现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应当场指出,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并且将学生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后,由主考教师及时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暂扣物品交教务处。

五、各任课教师请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请在2015年1月18日之前将考生的答题册(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试卷档案材料、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并交到院办存档(气象楼709,电话58699804)。

试卷档案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试卷样卷(A、B卷)

A、B卷各一份

A、B卷背面均须系主任审核签字

2

参考答案(A、B卷)

A、B卷各一份

3

评分标准(A、B卷)

A、B卷各一份

4

试卷分析表

1

可从教务系统中导出 ,教师本人签字,系主任审核签字。

5

教学情况表

1

见附件4,须系主任审核签字

6

平时成绩登记簿

1

要求详细登记平时成绩的各项考核明细(如:课堂考勤、作业完成、期中考试等),并说明平时成绩的构成。

7

成绩单

一式2份

可从教务系统中打印,教师本人签字,系主任审核签字。

8

试卷检查记录表

1

见附件5,须检查人签字。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xls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格式.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的十大指标.doc

附件4:教学情况表.xls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任课教师填写).doc

 

大气科学学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