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凸显产教深度融通人才培养特色,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2024年学校依托一流专业建设点优势和特色开设了七个微专业。经研究,现将修读微专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设微专业
注:相关学院根据自身特色和专业定位,制定了具体的微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详见附件1-7)。
二、招生对象
凡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可报名,不限专业。
三、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
微专业教学时间为1-2年,本次报名成功后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具体开课时间及课表信息届时见学院通知。
四、选拔程序
1.制定招生简章。微专业开办学院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选拔机制等关键信息,于7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教务系统中设置微招生方案后,有关学院方可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2.报名时间与方法。2024年7月18日——8月19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见微专业报名学生操作指南(附件8)。本次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请各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
3.资格审核与选拔。微专业开办学院对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名单。按照招生简章明确的选拔机制进行选拔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于8月25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将微专业拟录取学生全部审核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微专业报名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严格流程,公平公正做好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微专业教育教学顺利开展。
2.学生在申请报名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学习情况和微专业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前一个微专业修读完毕后方可提出下一个微专业修读申请。
3.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单独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相关学院请于8月30日前完成下学期微专业课表编排,并通知到录取学生,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双休日。
4.微专业成绩不纳入学生主修专业成绩单,不参与主修专业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后方可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发放。
5.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微专业原则上停开。
6.微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生实际选课的学分数为计量单位(每学分80元),每学年随本专业学分制学费一并统计后由校财务处收取。因学生个人原因终止微专业修读,其已缴纳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附件1:碳中和与碳计量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2:人工智能大模型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3:公共行政能力素养微专业简介与招生简章
附件4:创新创业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5:海洋智能无人装备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6:跨境电子商务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7:智慧安全微专业介绍与招生简章.
附件8:微专业管理-学生报名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