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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大气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9/03/22 16:39:59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气象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大气科学学院2019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

专业

招生计划(130  )

复试名额( 123 )

合 计

推 免

统 考

单 考

少高

合 计

统 考

单 考

少高

气象学

115

29

78

7

1

105

95

9

1

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

15

0

15

0

0

18

18

0

0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听力由语言文化学院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考生的口语能力、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情况,分组进行复试面试。其中,“气象学”专业“统考生”分成2组,“气象学”专业“单招”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组成1组,“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专业考生组成1组。

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面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气象学”专业统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专家组和面试顺序,“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专业考生、“气象学”专业的“单招”考生和“少高计划”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在3月26日(周二)一天完成。

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1、心理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3月24日上午9:30—9:50,测试地点:长望楼302(原信息中心楼)。

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3月24日(周日)上午10:00—11:30到气象楼713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

(2)收取材料:复试资格审查表(南信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大学英语CET4、6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在职培养公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到体检表上)。

(4)复试费80元、体检费25元,两项合计105元/人。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气象学”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F04《动力气象学》(含数值预报),“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专业为F06《气候学与气候统计》,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体格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24日下午1:30—5:00,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2)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5、面试程序:

(1)面试抽签安排

     抽签时间、地点详见各自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抵达指定地点抽签,迟到10分钟即取消复试面试资格。

注:从进入抽签室到面试结束期间,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否则按违纪处理。

(2)面试安排

A、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候考地点见复试通知书。

B、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提前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份证、准考证,抽取专业知识题2道、创新及应用能力题1道、英语口语题1道,准备5分钟后由工作组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C、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和抽取的题目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

D、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E、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签字笔。

四、面试成绩的评定:

1、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气象学”专业统考生两个小组成绩的调整说明。

为了消除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两组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

设:面试一组的平均分为P1,标准差为S1;

       面试二组的平均分为P2,标准差为S2;

若面试一组考生成绩为X1,面试二组考生成绩为X2,则最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

1.jpg

五、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综合成绩,“气象学”、“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专业分别根据总成绩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六、其它

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七、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八、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