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十四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已经发布,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和课题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重大项目。
6.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561.htm,请务必认真阅读,按要求填报。
请拟申报本项目的教师于2020年9月6日12:00前登陆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咨询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咨询电话:58731154,58699823;邮箱:xmb@nuist.edu.cn;
南信大科研项目交流群(qq群)群号:273829633。
科学技术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