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1〕47号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较高”的目标,确保毕业生稳定、文明、有序地离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精细化管理理念为指导,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工作创新三个部分。过程管理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就业指导、就业管理、就业信息与就业市场四个方面;目标管理主要考核毕业生就业率的完成情况和毕业生满意度情况;工作创新主要考核教师在就(创)业方面的研究成果、学生在就(创)业大赛中的获奖情况,以及在校生和毕业生的成功创业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到奥蓝系统中下载。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一)考核方法:本考核满分200分,每项内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计算所有项目最终考核得分。每年年底,由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各项指标考核、评分。
(二)考核要求:各学院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参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完成“考核内容”中的各项要求。
2、毕业生文明离校期间无重大违纪事件。
3、学院考核得分在全校各学院排名处于前六名。
4、按时完成就业率考核目标。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根据考核得分和其它就业工作情况,每年最多评选不多于6个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每个获奖单位将获得奖金1500元,并颁发奖牌。
五、附则
1.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
3.评比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