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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
作者:张皓               发布时间:2015/04/16 16:44:33       浏览量:

学发〔2011〕47号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较高”的目标,确保毕业生稳定、文明、有序地离校,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精细化管理理念为指导,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工作创新三个部分。过程管理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就业指导、就业管理、就业信息与就业市场四个方面;目标管理主要考核毕业生就业率的完成情况和毕业生满意度情况;工作创新主要考核教师在就(创)业方面的研究成果、学生在就(创)业大赛中的获奖情况,以及在校生和毕业生的成功创业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到奥蓝系统中下载。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一)考核方法:本考核满分200分,每项内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计算所有项目最终考核得分。每年年底,由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各项指标考核、评分。

(二)考核要求:各学院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参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认真完成“考核内容”中的各项要求。

2、毕业生文明离校期间无重大违纪事件。

3、学院考核得分在全校各学院排名处于前六名。

4、按时完成就业率考核目标。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根据考核得分和其它就业工作情况,每年最多评选不多于6个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每个获奖单位将获得奖金1500元,并颁发奖牌。

五、附则

1.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

3.评比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