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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判制度》的通知
作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发布时间:2015/02/10 17:35:39       浏览量:

学发〔2011〕7号

 

 

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判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判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判制度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思想动态  调研  研判  制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1年3月4日印发


附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判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校学生的思想动态,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化、常规化和动态化,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开展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服务学生成人成才。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与研判的主要内容

1.学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政策的认识情况;

2.学生关心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及认识;

3.学生理想、信仰情况;

4.学生对成长、成才认识情况;

5.学生的学习状况;

6.学生的就业状况及由此引起的思想问题;

7.学生经济生活状况、业余生活及由此引起的思想问题;

8.学生心理状况及由此引起的思想问题;

9.学生对网络事件的看法、网络对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10.学生关心的其它问题。

二、建立学生思想动态定期调研制度

1.每年寒假、暑假结束后,开学初分别开展一次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2.每逢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学生思想动态专题调研。

三、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研判例会制度,一般每学期一次。

2.学生思想动态研判例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召集,党办、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两课中心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参加。

3.学生思想动态研判的工作程序

(1)各学院学办负责搜集本学院的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思想动态;就业工作办公室提供学生就业状况的统计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统计数据;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供学生心理状况的相关数据或案例。

(2)各学院应提交学生思想动态报告。各学院可以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统计数据等方式获取学生思想动态信息。报告上报前应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阅。

(3)由学工部对上述报告汇总整理作为会议基础材料。

(4)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召集例会,对学生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全貌,分析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员网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1.学校建立班级、学院、学校三级信息员网络。班级信息员由班级学生干部担任,学院信息员由辅导员担任,学校信息员由各学院学办负责人担任。信息实行逐级上报,由各学院学办负责人汇总并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阅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2.各学院学办负责对学生信息员实施管理,具体负责学生信息员的指导、组织、联络以及信息的搜集和报送工作。

3. 信息报送范围

(1)各种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行为或苗头;

(2)学生伤病住院及伤亡事故;

(3)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如酗酒、群殴或打架、起哄等行为;

(4)学生宿舍的失窃案件、火灾及灾情隐患,夜不归宿的;

(5)学生出现心理障碍或者精神疾病;

(6)学生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

(7)学生中出现的非法传销活动;

(8)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9)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情况;

(10)学校要求报送的其他重大事项。 

4.  信息报送形式和报送时限

(1)信息报送的形式分为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凡学生重大事件均要求有书面报告。

(2)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在知晓情况后立即上报,其他情况24小时内上报。无论是何种事件,一周之内要求出具书面报告。

(3)除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需即时上报外,对于一般情况实行“周报”制,各学院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上一周学生状态统计周报表(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